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
97号)有关要求,现将《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昭
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和《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
如对《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
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和《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监理单位及监测单位
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定广 13908707748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尤孟 15925228721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正宽 15812114418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为PDF格式)
1. 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4. 昭通市昭通至巧家(金塘)二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